压力管道
1.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I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2.压力管道类别及品种见表2H331031-3。

3.压力管道的分类
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分为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类
(1)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
(2)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3)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包括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动力管道;工业制冷系统中输送制冷剂介质的制冷管道。
4.压力管道范围包括管道组成件(如:管子、管件、法兰、阀门、密封件、紧固件、过滤器、节流装置等),管道支撑件(如:吊杆、弹簧支吊架、平衡锤、松紧螺栓、鞍座、垫板、滑动支座、吊耳、卡环、管夹等),连接接头(如:管道元件间、管道与设备、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等),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