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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
来源: | 作者:pmo89a23b | 发布时间: 2025-08-04 | 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与修理(摘自TSG21-2016  续)

 

 

 

5.2.2改造或者修理前的准备工作

压力容器改造或者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参照定期检验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

5.2.3  改造或者修理的焊接要求

(1)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增(扩)开口接管以及焊后热处理,应当参照相应的产品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且经改造或者修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2)经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完全清除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工艺评定按照本规程

4.2.1.1的规定),焊接完成后应当再次进行无损检测;

(3)母材补焊后,应当打磨至与母材齐平;

(4)有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要求时,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

5.2.4非金属压力容器改造或者修理专项要求

(1)对石墨压力容器,当改造或者修理石墨受压元件时,需要进行粘接或者浸渍作业的,在改造或者修理作业前,应当参照本规程4.3.1.2和4.3.1.3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工艺评定;

(2)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改造、修理过程中应当远离热源、火源。

5.2.5改造与重大修理的耐压试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在改造与重大修理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粘接)方法更换或者新增主要受压元件的;

(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实测厚度的;

(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

        <TSG21-2016>47~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