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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试验——压力试验替代的规定
来源: | 作者:pmo89a23b | 发布时间: 2024-12-11 | 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压力试验替代的规定

(1)对非压力管道,经设计和建设单位同意,可在试车时用管道输送的流体进行压力试验。输送的流体是气体或蒸汽时,压力试验前按照气体试验的规定进行预试验。

(2)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大于0.6MPa时,设计和建设单位认为液压试验不切实际时可按规定的气压试验代替液压试验。

(3)用液压-气压试验代替气压试验时,应经过设计和建设单位同意并符合规定。

(4)现场条件不允许进行液压和气压试验时,经过设计和建设单位同意,可同时采用下列方法代替压力试验:

1)所有环向、纵向对接焊缝和螺旋缝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或100%超声检测。

2)除环向、纵向对接焊缝和螺旋缝焊缝以外的所有焊缝(包括管道支承件与管道组成件连接的焊缝)应进行100%渗透检测或100%磁粉检测。

3)由设计单位进行管道系统的柔性分析。

4)管道系统采用敏感气体或浸人液体的方法进行泄漏试验,试验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