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其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并且定期进行演练;
(3)管道运行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维护;
(4)生产装置及其重要设备资料齐全、完整;
(5)工艺操作稳定;
(6)生产装置采用数字集散控制系统,并且有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2.6.2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
实施基于风险的检验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承担基于风险检验的检验机构需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基于风险的检验资质;从事基于风险检验的检验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熟悉基于风险检验的有关标准和专用分析软件;
(2)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出基于风险检验的书面申请,并且提交其通过安全管理评价资料,基于风险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且告知使用登记机关;
(3)承担基于风险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管道运行状况、损伤模式、风险可接受程度等,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检验策略(包括检验时间、内容和方法),出具基于风险的检验报告;
(4)管道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基于风险的检验策略,制订具体的检验计划;由承担基于风险检验的检验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的检验方案,并且实施检验;
(5)对于装置运行期间风险位于可接受水平之上的管道,应当采用在线检验等方法降低其风险;
(6)应用基于风险检验的使用单位,应当将基于风险检验的结论报送使用登记机关备案,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的各项措施,承担安全使用主体责任。
2.7动力管道定期检验的专项要求
2.7.1检验项目
动力管道的定期检验项目除参照本规则的基本要求以外,设计文件对定期检验项目、方法和要求等有专门规定的,还应当满足其规定。根据动力管道的材质、服役时间、使用工况,必要时按照本条增加检验项目。
2.7.1.1碳钢、低合金耐热钢动力管道
(1)工作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50℃,运行时间达到或者超过6×10⁴h的,需进行硬度和金相检验,重点检验石墨化和珠光体球化损伤,运行时间达到或者超过2×10⁵h的,根据金相及硬度的检验结果,必要时割管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材质评定;
(2)工作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并且小于450℃的,运行8×10⁴h后,根据管道运行状态,随机抽查硬度和金相组织,下次抽查时间和比例根据检查结果确定;
(3)已安装蠕变测点的动力管道,核查蠕变测量记录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已运行2×10⁵h以上的动力管道,经检验发现金相组织球化、蠕变损伤或者材料老化等级、蠕变应变、蠕变速率超过了有关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处理或者更换。
2.7.1.29%~12%Cr系列钢制动力管道
9%~12%Cr系列钢制动力管道定期检验应当进行硬度与金相检验抽查。
2.7.2缺陷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管段更换:
(1)管道外表面有宏观裂纹和明显鼓包;
(2)管道减薄较大,已进行强度校核计算,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到下一次大修;
(3)管道明显胀粗,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到下一次大修;
(4)管道腐蚀点深度大于壁厚30%;
(5)管道材料组织老化或者蠕变损伤等级超过相关标准规定;
(6)已产生蠕变裂纹或疲劳裂纹。
2.8定期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根据检验实际情况和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规定评定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出具检验报告,并且明确允许(监控)运行参数以及下次定期检验的日期。(已完)